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积极构建“社会、家长、教师、学生、学校”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现将师德师风问题监督举报渠道及受理范围予以公布:
一、监督举报的方式
电话:0734- 2524350
邮箱:jjjc66@aliyun.com
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办公楼305-2
二、处理举报的工作流程
1.受理登记;
2.明确负责处理的部门;
3.启动调查程序,核查举报内容,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
4.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处理举报的工作原则
1.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处理举报问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客观公正地做出判断与处理;
3.为举报人和证人严格保守秘密,维护举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注意事项
1.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2.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3.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所在部门或学院、违反师德的事实及具体情节、相应的证据及线索,包括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等。
4.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察室